第396章 五等分的商鞅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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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焚书禁言,刑戮过甚,渭水尽赤,岂是仁政?其本人亦遭车裂,不得善终,岂非天道好还?天幕亦言‘埋下严暴伏笔’……”

“住口!” 秦王(或李斯代)厉声喝止,“迂腐之见!当此大争之世,列国环伺,非强力不足以自存,非变法不足以图强。儒生空谈仁义,能当魏武卒之锋?能御匈奴之骑乎?商君之法,使秦由弱转强,由强至霸,终至一统,此乃不世之功!些许严苛,乃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,何足道哉!至于其个人结局,功成身死,乃时势使然,无损其法之光辉!传旨,将商君变法之事迹及成效,广布天下,令吏民皆知大秦富强之由,法度之重!”

秦王的反应,充满了对商鞅变法的全面肯定与继承决心,这也正是后世秦政“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”的鲜明体现。

汉,长安,未央宫。

汉武帝刘彻神色凝重,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御案。他身边,董仲舒、卫青、主父偃、桑弘羊等重臣,也是各有所思。

“商鞅……真乃千古少有之铁腕能臣。” 刘彻缓缓开口,“其变法之彻底,执行之果决,成效之显着,确令人惊叹。废井田,奖耕战,行县制,统一度量……这些举措,我大汉立国以来,亦多有借鉴,如削弱诸侯、盐铁官营、算缗告缗,乃至对匈奴用兵之赏罚,其中皆有商君法家精神的影子。”

大司农桑弘羊主管财政经济,对商鞅的“重农抑商”、“统一度量”最为关注,他点头道:“陛下所言极是。商鞅使民力尽归于农战,虽过于极端,然于资源匮乏、强敌环伺之秦国,确是迅速积聚国力的不二法门。其统一度量衡,便利国家征收赋税、调配物资,此制我朝亦承袭而改进之。法家之术,于集财富国,确有实效。”

大将军卫青则从军事角度道:“二十等军功爵,打破世袭,使士卒有盼头,将领凭功进,确能极大激励士气。我朝对抗匈奴,赏赐军功亦是不遗余力。然商鞅之法,将军功简化为斩首计数,恐易滋生杀良冒功,且过于崇尚暴力,与我朝兼施教化、以王道怀柔远人,有所不同。”

儒家代表董仲舒眉头紧锁,终于出列,声音清朗而带着批判:“陛下,商鞅之术,可谓强秦,然不可谓治秦,更非治国平天下之正道。其法严刑峻罚,连坐苛酷,使民战栗,道路以目,何谈仁爱?焚诗书,坑儒士,灭绝文化,背离先王教化,此乃率兽食人之政也!秦虽一统,然二世而亡,正是此等刻薄寡恩、不修仁德之必然结果!天幕亦言‘埋下严暴伏笔’,实为至论。臣以为,我大汉当尊崇儒术,行仁政,施教化,方是长治久安之道,切不可效法商鞅之苛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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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父偃则持折中看法:“陛下,董公所言儒家仁政,乃守成治平之大道;桑公、卫将军所言法家实效,乃进取图强之利器。窃以为,治国如烹小鲜,需文武之道,一张一弛。对外征伐、整顿财政时,需用法家之锐利果断;对内安抚、教化百姓时,当用儒家之宽厚仁爱。商鞅变法,可取其实效精神,然须去其极端残酷之处。譬如其军功爵制之激励,可学;其连坐滥杀之风,当戒。”

刘彻听着各方争论,沉吟良久。他本身是“霸王道杂之”的践行者,既用儒术装饰门面、统一思想,又行法家之术加强集权、聚敛财富、开拓疆土。商鞅变法,对他而言,更像是一面极端却清晰的镜子,映照出法家手段所能达到的强效与所带来的隐患。

“诸卿所言皆有道理。” 刘彻最终道,“商鞅变法,乃特定时势下之特殊产物。其强国之术,确有可参详之处,尤以赏罚分明、令行禁止、富国强兵为要。然其摒弃教化、专任刑法,确非长久之道。我大汉,当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。外儒内法,礼法并用,方为正途。传旨,将商鞅变法之得失,令博士官详加论辩,记录在案,以为后世治国者鉴。尤要使太子及诸皇子知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