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过。
杭州府衙的客人,非富则贵,哪里有这样的平头草民。有草民,那是犯事的。犯过事又能走出去的,没人愿意再来第二次。
衙役阴寒着脸问“谁让你来的?”
“我自己来的,大人。我进去不胡乱看,出去也不胡乱说,保证不给你们添麻烦。”
全杭州的人都知道状元郎被抓了,在府衙里当差的人不但知道,还知道状元郎的名字。亲戚朋友爱打听么,为了显示自己有身份知道的多,当然会对眼下这个最当红的人多了解。
府门前的衙役小头领,比一般的官差知道的消息更多,状元郎缉押来此以后,还没人来看过他呢。见多了世态炎凉的人,容易被一点特别的小温暖打动。衙役想满足眼前这个人的请求,可又一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冷声说“不行。”
有难就退,啥事都办不事。于允文低声说“我知道大人是好意,不想让小民趟这浑水。人生在世,旦夕祸福,谁没落难的时候呢。”敛眉揖手,“我就跟他说几句话,望大人成全。”
于允文看到衙役粗重的眉毛微动了一下。这表明他动摇了。正要继续说服他,看到自衙内快步走出来一个锦衣年轻人。
王知府的本家侄子,亲随。
衙役上前答话“王公子,这位要见东牢房的陈家公子。”
衙役话说的很巧妙,押在牢房里的公子,又姓陈。随从一听便知是谁。
同时也认出来了眼前这位。
冒名顶替的学子,打了二十杖,叫于允文。
王知府这个随从最大的特点是,对人过目不忘。在街上遇着个卖糖葫芦的,即使没买过他的糖葫芦,没跟他搭过话,只要是瞄过他一眼。明年再来卖糖葫芦,不但认得出来,还能记得他去年是在哪条街上卖的。
王知府正是因为他这个特点,让他做了自己的亲随,过公堂的大小犯人,都要过一遍他的眼。
随从不但认识于允文,还清楚他这件案子里的弯弯绕。
户部李侍郎来为他求过情,王知府没见。
审案办案这种事,想救一个人有许多理由。不想救,用犯了国法,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。
为这个案子,还有一个人找过王知府。
陈正献。
陈正献说,要坚决杜绝科考舞弊之风,给广大学子一个清明朗朗的竞争环境。一个投机钻营的人,待他日入仕定会危害他人,搅浑官场。
王知府大大小小经历过上万件案子,更是见过形形色色的人,思想、眼光以及判断,非寻常人可比。
人们永远是对站在最顶端的人,印象深刻。十年二十年以后,提到哪期科考,不但能记得状元是谁,还能记得他是哪里人。就连戏文里公主选附马,都是在新科状元里选。
自小就被众人称赞为“状元郎”的陈正献,人生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登大殿,被皇帝钦点为状元,然后戴红花骑大马,春风得意马蹄疾,看遍杭州花。
少一名强有力的竞争者,就意味着离那个目标更近一步。
王知府虽不赞同他这种,为了一个华而不实的状元称号,费尽心机的行为。但愿意助他一臂之力。自小看大的孩子嘛。
于允文这个案子,依着王知府最初的想法是,打他个后半辈子站不起来,或是判个十年八年的牢狱。彻底断了他的前程。
王知府对李侍郎避而不见,但不等于无视他。
最终判的是取消科考资格,苔刑二十杖,轻打。
重打的话,二十杖就能要人半条命。
这样的结果,就是哪天皇帝知晓了,他的做法也是无可厚非。这里面已经包含了对读书人的怜悯偏爱之心了嘛。
“表面上无视一切求